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5-088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孙健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张新先生、刘志波先生、施阳先生、陆旸先生、边明勇先生,独立董事刘相法先生、熊慧女士、王林彬先生、姚曦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陈奇军先生、焦海华女士、杨庆宏先生、侯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建昊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至议案9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5-087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持有人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持有人会议投票方式:本次持有人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 18 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众和转债”数量为204,99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2.0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4,99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