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批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8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68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12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外汇衍生品交易、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2、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28.6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295.22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75.21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120.00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合并报表范围外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批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晶澳智慧分布式能源科技(海南)有限公司以其持有SPV公司(即持有被担保人100%股权的平台公司)5%的股权,为被担保人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最高债务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整,最终担保金额以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为被担保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实际新增担保额为0.7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新增担保额为31.13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8.95亿元(其中担保金额为外币的按月末汇率折算统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71%。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7.82亿元;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13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