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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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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信证券资管-魏勇-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信证券资管-魏勇-安信资管创赢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魏勇资管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窗口期不减持),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334,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669,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00,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近日,公司收到魏勇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于2025年9月17日至12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342,770股,占总股本的0.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419,805 股,占总股本的10.88%;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在2025年9月17日至12月3日期间减持股份后,魏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合计持有股权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动触及1%刻度,且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其减持及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具体情况
  ■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魏勇先生本次未减持,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本次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魏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魏勇资管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魏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4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上午10: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详见2025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签订的《买卖合同》及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5年1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与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签订的《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4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与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以下简称“GRANDWAY”或“交易对手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详细情况请参见相关公告。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上述合同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海外市场业务未来发展,经公司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同意利君控股与GRANDWAY签署的上述合同及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事项已经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利君控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参考合同总金额5,760.7728万美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7.0789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约为40,779.93万元)和汇率波动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参考合同总金额5,760.7728万美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7.0789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约为40,779.93万元)和汇率波动预计。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中文)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9月11日
  3、注册地点:新加坡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贸易(包括一般性的进出口贸易)、投资控股公司。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利君控股100%股权,利君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
  ■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利君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利君控股与GRANDWAY签署的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参考合同总金额5,760.7728 万美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7.0789元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约为 40,779.93万元)和汇率波动预计担保额度】,期限为合同有效期。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系公司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与GRANDWAY签订《买卖合同》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利君控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推动利君控股海外市场发展、提升公司产品国际市场份额有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承担连带责任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对象为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公司推动相关业务海外市场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执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583.97万元,担保总额未超过担保额度。该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2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并提供担保暨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7,583.97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8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5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本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交易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会计师审计合并营业收入的52.53%,本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利君控股主要销售水泥建材、冶金矿山行业设备及其配套产品,为公司于新加坡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本合同的执行对公司拓展相关行业的海外市场、提升公司境外市场份额、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具有积极推动意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3、本合同的执行对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4、本合同交易标的为公司主要产品高压辊磨机和配套设备,公司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均完全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经公司评审,合同交易对手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八、风险提示
  1、本合同结算方式采用预付款、进度款及验收完成后支付验收款和质保金的付款方式。若交易对方付款进度不能按约定支付,将对本合同正常履行进度产生一定影响;且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交易对方无法持续履约,故本合同存在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和实际执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生产及成本支出将高于预期,对公司产品毛利产生不利影响。
  3、目前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履约进度与合同约定不相符而造成违约或因法规政策、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合同的执行涉及新加坡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及经济环境,与国内可能有些区别,项目实施存在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与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签订的《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5-4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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