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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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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0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电子邮件登记以股东电子邮件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电子邮箱:ir@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茹正伟先生
  2、非独立董事:茹正伟先生、毛曲波先生、李铁山先生、耿文亮先生
  3、独立董事:陈来鹏先生、殷庭兰女士、陈喆先生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
  以上董事会成员与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来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6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1名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名单如下:
  1、总经理:茹正伟先生
  2、副总经理:贺国新先生、李铁山先生、耿文亮先生、冯延昭先生
  3、董事会秘书:耿文亮先生
  4、财务负责人:路 赟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卢志军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邮编:201802
  电话:021-69122665
  邮箱:wenliang.geng@hotmelt.com.cn;zhijun.lu@hotmelt.com.cn
  三、公司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独立董事高海松先生、王晓雪女士、黄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高海松先生、王晓雪女士、黄俊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茹正伟先生: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75年8 月生,中共党员,DBA博士,机械电子、金融学专业,国家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曾任常州市武进百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百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百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9月至今,任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茹正伟先生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中国光伏协会标委会委员、常州市新材料产业商会会长、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执行委员会副会长。
  茹正伟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0,853,542股股份,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4.8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贺国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三友(天津)高分子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副总、营销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现任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天洋信友(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贺国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铁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北银投资集团总裁助理、上海三仁化工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韩国大元半导体包装产业中国区域销售经理,现任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铁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00,049股,占天洋新材总股本的0.4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冯延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长春市邮政局人事部主任/审计部经理、长春市纪检委纠风办副主任科员/政风行风热线负责人、江苏大学教师/院办主任、南京雨润控股集团副总/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开发部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海亮集团总裁助理/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总裁办主任、上海鹏欣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办主任/肉牛产业群总经理,天洋新材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天洋新材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冯延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耿文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2月出生,中国农工党党员,本科学历。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海尔集团DPG集团信息化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总监/市场部总经理、双星集团战略总监、青岛兮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任天洋新材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12月至2025年11月任天洋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天洋新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耿文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路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0 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百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2012年9月--2025年11月,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路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卢志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证代中级资格证书。曾任职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运营经理及集团绩效经理;上海万荣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2021年7月入职天洋新材,曾担任董事长助理、集团绩效总监、证券代表,现任天洋新材证券部总监、证券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卢志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16时0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茹正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选举茹正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茹正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副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贺国新先生、李铁山先生、冯延昭先生、耿文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耿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财务负责人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路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用人选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科学使用人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聘任卢志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光伏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的现状,基于为股东及投资人创造更大效益、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对“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提前终止;此外,在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也将逐步停止光伏胶膜相关业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资。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嘉定区惠平路505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耿文亮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茹正伟先生、李铁山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候选独立董事陈来鹏先生、殷庭兰女士、陈喆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燕珺、任冠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4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以下简称“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以下简称“海安光伏胶膜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资新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28,323.01万元(含项目未支付尾款)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光伏胶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1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核准,天洋新材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847,76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9,1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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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南通光伏胶膜项目”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期2年。“海安光伏胶膜项目”实施主体是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期2年。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南通光伏胶膜项目”及“海安光伏胶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投资进度为79.38%,已完成建筑面积88260.89平方米的厂房建设,完成25条光伏封装胶膜产线设备投入;“海安光伏胶膜项目”投资进度为31.33%,已完成建筑面积76607.59平方米的厂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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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注2: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利息一并投入至项目建设中,因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余额之和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3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原因
  “南通光伏胶膜项目”“海安光伏胶膜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及光伏业务发展战略确定的规划,但自公司实施该募投项目以来,光伏组件价格持续维持低位,组件厂开工意愿不足,导致光伏封装胶膜行业呈现阶段性的需求不足。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光伏行业产能供需关系仍未出现明显好转,光伏胶膜业务持续低价竞争,加剧了公司光伏胶膜业务的亏损。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光伏胶膜经营情况可能会持续承压,继续投资和经营可能无法带来预期回报,乃至进一步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根据光伏行业市场发生变化的现状,基于为股东及投资人创造更大效益、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审慎评估,公司拟对“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提前终止;此外,在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也将逐步停止光伏胶膜相关业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资。
  “南通光伏胶膜项目”及“海安光伏胶膜项目”已建成的厂房将根据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需要,部分厂房用于热熔网胶膜等产品生产使用,剩余部分厂房用于后续其他新业务生产需要或进行出租或出售。已投入的生产设备中,部分设备可通过改造用于公司其他产品生产,部分设备将根据市场需求择机出售。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除支付原项目已签合同的剩余尾款外,将择机投入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专户集中进行依规管理,并将根据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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