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刘磊、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现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修订相关议事规则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形成的相关制度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三、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情况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运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修订及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现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各项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运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修订及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6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8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各项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公司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该所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监事会同意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该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公司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该所协商确定。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瑞诚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2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人。 3.业务规模 中瑞诚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9,616.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16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审计收费324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0次,涉及人员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邓丽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唐晓丽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根据需投入的审计及工时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瑞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会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公司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该所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