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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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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50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情况 (1)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 2024年12月9日和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经股东会批准,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411.40万元(不含税)。 (1)2025年度公司原预计向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食盐金额2.20万元,2025年上半年,公司增加向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低钠盐用于职工福利和宣传促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预计与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10万元。 (2)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因开展集团内化工产品套期保值业务需要,公司向其销售尿素产品。前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70万元。 (3)2025年度公司原预计与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租赁金额35.00万元,2025年上半年,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基于绿色智能复合肥研究院科研项目实施需求,保障驻场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延续性与生活配套设施,公司增加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租赁配套住宿,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增加关联租赁10.00万元。 前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增加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前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90.1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80,411.4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81,001.50万元(不含税)。2025年1-10月累计已发生金额47,927.62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2.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 注:表中2025年1-10月累计已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2025年11月、12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三)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结合2025年1-10月实际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6年生产经营需要和产供销情况,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4,789.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 2.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表中2025年1-10月累计已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2025年11月、12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继续发生交易。为保持同一口径,2026年预计金额也采用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耀强 注册资本:430,000万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销售食品、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苫盖材料、塑料及其助剂、日用品、化妆品、酒店用品、厨房用品、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肥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仓储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招标服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盐矿的资源勘探、开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2.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景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地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农药生产;农药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中盐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峰 注册资本:1,091.4万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连水路9号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生产(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包装材料、工业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五金、百货、农副产品(除粮棉)、电子产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凭许可证经营),商标印制。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4.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吉贵 注册资本:11,662万元 地址:安徽省定远盐矿 经营范围:岩盐地下开采,食盐生产、销售,电力生产;工业盐、盐化工产品、通讯设备、塑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工艺品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加工、制造;水产、畜禽养殖、加工及销售;农作物、果蔬、食用菌种植、加工及销售;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道路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5.安徽锦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维军 注册资本:7,535万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3号、5号互联宝地徽园B3-113-H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6.《中国盐业》杂志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晓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5内109 经营范围:出版、发行《中国盐业》杂志;承办《中国盐业》杂志国内广告;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针纺织品、百货、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7.中盐安徽红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凌辉勋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地址: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科技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水泥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砖瓦、建筑材料制造、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隔热隔音材料制造、其它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模具制造、其它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材批发;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8.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多荣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儒福里41号14号楼7-8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盐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食盐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饲料原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9.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24号1-15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销售木材、电缆、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日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品、钢材、木材、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照明灯具、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零售盐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招标代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食品添加剂。(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10.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发荣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非食用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食盐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饲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盐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分支机构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支机构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该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已连续多年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合作良好,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资信情况良好。前述关联方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同时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公司采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液氨、蒸汽定价方式为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采用成本加成方式,成本加成比例为8%;其他关联交易价格主要按照市场规律,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均为持续的、经常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于长期合作,和对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均为持续的、经常性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方式为采用成本加成方式或主要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51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规定,结合上级单位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郭顺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家辉,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保瑞,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以及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审计决算的管理规定,结合上级单位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要,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52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在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并授权可以用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名下的房屋及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抵押或质押。 该授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股东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55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8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8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18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口信达中心A座8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22 电话:0551-63515128 传真:0551-63515012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54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要求,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并修订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满足监管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 上述第9、10、11、12、13、14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49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许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勇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王吉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具有实际的控制权,能够对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对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根据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提供借款。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限额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为吉林中盐红四方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红四方”)、中盐红色劲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劲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限额借款,其中吉林红四方、红色劲典限额借款额度均为35,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需要,在各自借款额度内为其提供借款,并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实际借款金额收取利息。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要求,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制定并修订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满足监管规定和要求。 1.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制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修订《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上述第9、10、11、12、13、14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2025版)》的相关规定,公司经理层成员分别对照分管范围内2024年度考核业绩指标和2022-2024年度任期考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并形成了本人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述职报告,公司董事对经理层成员进行考核并评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陈国庆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5-05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中盐美福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作为中盐美福的控股股东,能够对中盐美福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资助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为支持中盐美福生产经营,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1.信用关系:中盐美福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截至本公告日,中盐美福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公司持有中盐美福51.36%股权,系中盐美福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情况如下: 1.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2514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广场驻京办1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耀强 成立时间:1986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4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销售食品、各种盐产品、盐化工产品、盐田水产品及其制品、盐田生物及其制品、盐业企业所需设备、木材、水泥、电缆、包装材料、盐田结晶用苫盖材料、塑料及其助剂、日用品、化妆品、酒店用品、厨房用品、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针纺织品、汽车零配件、肥料、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炭的交易、储运活动);仓储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招标服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盐矿的资源勘探、开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用关系: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中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394119345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黄芳胜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关系: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说明: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盐湖南华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中盐美福的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中盐美福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助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 资助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 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资金用途: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根据中盐美福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提供借款。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中盐美福及其他股东未就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对中盐美福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本次对中盐美福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及资金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整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对中盐美福具有实际的控制权,能够对资金的使用有效监督,控制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对中盐美福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年利率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计算。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的全部手续。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 八、其他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在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按照外部银行同期贷款平均利率,对控股子公司中盐美福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中盐美福不存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情形,亦不存在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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