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指引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不再继续任职。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以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表述的条款及其他非实质性内容修改的条款未单独列示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 ■ ■ ■ ■ ■ ■ ■ ■ 新增条款导致后续各章节或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也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177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