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英涛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892名,代表股份数1,011,622,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7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801,356,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8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89名,代表股份数210,266,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18%。
  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的李静和刘伟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09,446,1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48%;反对1,745,8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26%;弃权4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1,271,0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277%;反对1,745,8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665%;弃权43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058%。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005,691,1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137%;反对5,620,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56%;弃权31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516,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9021%;反对5,620,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166%;弃权3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813%。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005,654,9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101%;反对5,644,2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79%;弃权3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7,479,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8.8344%;反对5,644,2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5604%;弃权32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53%。
  4、审议通过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信达证券-天津信恒同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57,304,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854,318,343股。
  同意852,394,0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48%;反对1,582,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52%;弃权3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1,523,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3996%;反对1,582,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9601%;弃权34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4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刘伟东
  3、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7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光大楼一层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等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紫光大楼4层东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刁月霞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电子邮箱:zw@thunis.com、diaoyx@thunis.com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15:00。
  2、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委托日期及期限: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将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4、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7、授权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6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以实际业务为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交易对方应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该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科”)为公司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为紫光数科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314万元的担保,并同意紫光数科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紫光数科向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方式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以及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2026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为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和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融资利息将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实施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可持续发展行动指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和会议议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财务成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目的: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原材料采购进口需求增加,且公司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导致存在一定外汇敞口,同时,公司部分业务存在外汇资金需求。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和控制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
  3、业务规模及期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该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交易对方: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业务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召开前,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信息保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部门为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信息报告情况等。
  4、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适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方案,最大限度地控制汇兑损失。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并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解决在京企业办公及研发场所分散、紧缺的现状,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数科”)作为实施主体,2023年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的CP01-0801-0030地块、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紧邻的CP01-0801-0031和CP01-0801-0034地块共三个地块,用于投资开发建设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将其打造为集研发总部和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为一体的数字经济科技园区。
  目前,紫光数科正在积极推进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总部基地项目建设,为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公司将为紫光数科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314万元的担保,并同意紫光数科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紫光数科向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间、担保方式及其他担保相关事项;以及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紫光数科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能源东路1号院1号楼3层307,法定代表人:鲁洪毅,主要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紫光数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3,093.55万元,负债总额为12,987.61万元(银行贷款8,792.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195.22万元),净资产为60,105.9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为32.36万元,净利润为23.2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92,239.13万元,负债总额为32,039.36万元(银行贷款24,953.3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086.05万元),净资产为60,199.7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为104.80万元,净利润为93.83万元。
  2025年1月,紫光数科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了15年期合计人民币58,314万元贷款,用于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公司为该项银团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紫光数科以其自有的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的CP01-0801-0030地块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紫光数科计划于近期归还前述银团贷款并解除相关担保事项。
  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对上述担保的意见
  紫光数科是公司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的实施主体,主要从事该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一期)项目建设所需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项目顺利开展,有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紫光数科作为实施主体,内控体系健全、市场环境稳定,具有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加之其系公司子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紫光数科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38,028万元及251,200万美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71.25%。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8,314万元及250,700万美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9.26%。其中,对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24,314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9.33%;对子公司的厂商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4,000万元及248,0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8.49%;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末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4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紫光数科2024年度、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70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3、投资品种: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
  4、投资期限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的产品均为低风险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审核流程、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和实施的责任部门;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无本金损失条款的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型基金均为低风险的投资品种,投资风险可控;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