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 议案1.0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益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陈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益智先生、陈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 2025年12月24日 候选人简历 益智,男,1971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报专题部记者编辑、研究部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浙江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江苏立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益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国祥,男,1963年出生,理学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处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南京体育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陈国祥先生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5-47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截止会议表决时间2025年12月3日,共收回10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10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益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益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参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资料》。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陈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参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资料》。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执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淼先生、林锋先生、张宿义先生、熊娉婷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管理团队成员薪酬执行方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68 证券简称:泸州老窖 公告编号:2025-5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东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资料》。以上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 3.特别说明事项 (1)第十一届董事会2名独立董事的补选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在股东会通知规定时间内,根据上述信息,通过链接https://eseb.cn/1tu0uHWgSNa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相关电子文件报名登记。公司将根据填报信息校验参会信息,报名成功的股东将收到参会提示短信。 ■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工作时间(9:00一12:0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主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71号泸州老窖指挥中心主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 亮 王 钰 联系电话:0830一2398826 联系传真:0830一2398864 电子邮箱:dsb@lzlj.com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8;投票简称:老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如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名称上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股票性质:普通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备注: 1.本委托书复印、重新打印均有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括号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