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5,508,3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1%。 ● 本次特华投资解除司法冻结股份共9,516,329股,占特华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2.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 ●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后,李光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华”)不存在其他股份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特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冻结的通知函》,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特华投资持有的公司9,516,329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 三、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注:单项数据比例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