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根据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7.修订《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8.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9.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0.修订《信息披露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1.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2.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4.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5.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6.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8.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9.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关于202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石来润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原、辅料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六)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七)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八)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小弟先生、李华先生、尚佳君先生、张晓东先生、南海先生、王清洁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九)关于部分子公司董事人选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董事人选作出如下调整: 提名姜广为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人选;张志君不再担任山东太钢鑫海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提名康喜唐为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人选;卢健不再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提名赵诚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人选;提名徐锋为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董事人选。郝卫强不再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段浩杰不再担任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提名李刚为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人选;郝卫强不再担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在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2026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原、辅料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8、《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5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将董事会已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职权扩大到涵盖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等进一步细化。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新界定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按照新《公司法》等规定作适应性调整 1、完善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 2、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3、细化独立董事的规定,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4、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设有职工董事,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5、调整文字表述,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调整引用的《公司法》条文序号等。这部分修改不涉及对公司章程原有股东大会、董事会职责权限的调整。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照表 ■ ■ ■ ■ ■ ■ ■ ■ 三、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根据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