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下午14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何成实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理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为“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要求,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考虑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新增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于上述事项,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并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接待和推广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2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3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将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红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施红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漆兵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考虑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新增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增补独立董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莉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张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通过是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董事会席位和增补独立董事后,该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董事,共同进入第二届董事会,上述人员的增加不会造成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情形,亦不会造成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增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莉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2年12月任无锡帝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2月至今任江阴市辉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张莉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议案1.00的表决通过是议案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5、议案3.00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登记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蒋洪 电话:0510-86902939 传真:0510-86902939 邮箱:js.zhengquan@giansun.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股票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400 2、投票简称为:“江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莉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张莉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莉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1400 证券简称:江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 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组织架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为“股东会”。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要求,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考虑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具体实际,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新增1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基于上述事项,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内容及表述,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席位由5名增加至7名,新设职工董事;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细化明确其职责、义务等相关规定。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主要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鉴于监事会取消后,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经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累积投票制度》更名为《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接待和推广管理制度》更名为《接待和推广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管理制度》。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7、8、9、10、15、16、17、18、19、20、3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第1、2项制度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修订后及新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