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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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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5-03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执行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37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位委员王全弟先生、郭华平先生、谢单先生均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新阳先生、王乐祥先生、刘继春先生、魏同秋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38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39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位委员王全弟先生、郭华平先生、谢单先生均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相对稳定。同时,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拟投资化学木浆扩建项目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40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41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其中,《博汇纸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42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执行情况确认及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业务为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纸业”)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公司于2025年 12 月2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以下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谢单同意该议案。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5-036号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主体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天源热电、丰源热电采购电、蒸汽,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减少30,845.41万元,减少比例13.63%,主要原因:一是受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电、蒸汽采购价格下调;二是公司优化生产工艺,电、蒸汽的实际用量少于预估用量。
  2、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山东海力、山东国金、江苏海兴、江苏海力采购化工辅料,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减少14,728.00万元,减少比例26.87%,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部分化工辅料的市场均价低于预计;二是公司原料结构调整及生产工艺优化,减少部分化工辅料的采购量;三是关联方部分产能停机检修导致供货减少。
  3、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海贸易、金光纸业、海南金海、金博海贸易、金禹管理采购造纸用木浆等,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减少50,928.58万元,减少比例为8.69%,主要原因:一是2025 年木浆市场价格偏弱低于预计;二是随着公司生产工艺的不断优化,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了关联方低价品类木浆取代原计划采购品类木浆;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了第三方采购量。
  4、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宁波绿色采购淋膜牛皮纸等,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减少2,631.22万元,减少比例为64.18%,主要原因是关联方产品无法满足公司最新生产需求,减少关联方采购量。
  5、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采购瓦楞圆盘、淋膜牛皮纸、除盐水、PE粒子等原材料或商品,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增加864.08万元,增加比例为26.45%,主要原因是新增淋膜牛皮纸、PE粒子采购需求,关联方供应稳定,有价格优势,可节降公司采购成本,故增加关联方部分原材料或商品的采购量。
  6、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恒绿环保购买含固污水等处置服务,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减少4,168.56万元,减少比例为67.43%,主要原因是向关联方购买相关处置服务需求减少。
  7、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购买服务,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增加395.37万元,增加比例为247.11%,主要原因是因业务发展需要,静电复印纸小纸销量持续扩大,突破深加工产能上限,关联方有相应的富余加工能力,为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和市场份额,增加向关联方采购代加工服务。
  8、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合计减少160.79万元,减少比例为28.32%,主要原因为关联方加工维修、污水处置的需求减少。
  9、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宁波贸易、金光创利、金鑫清远、Lamipak Trading销售纸品,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减少28,967.22万元,减少比例为21.22%,主要原因:一是受市场情况影响,部分关联方下单情况不稳定;二是液包用纸市场在逐步推广中,液包市场标准较为严格,部分订单需多次调试生产、通过客户测试后才能安排出货,且客户有严格的到货要求,需依客户要求发货;三是公司为把握海外市场增长机遇,调整优化产品生产结构,优先满足外销市场需求,减少了部分纸品的关联销售。
  10、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销售白液、白泥、纸品、沼气等,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较2025年预计金额合计增加1,270.46万元,增加比例为60.34%,主要原因:一是为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收入,将白液、白泥、沼气等出售给有需求的关联方;二是拓宽新的关联方客户,纸品销量增加。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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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可以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各个关联方之间调剂。
  主要变动原因说明: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山东海力、山东国金、江苏海兴、江苏海力采购化工辅料,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合计增加7,183.00万元,增加比例为17.92%,主要原因系公司2026年预计产量提升,部分化工辅料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鉴于关联方稳定供应以及距离和价格优势,故增加关联方化工辅料的采购量。
  2、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东纸业采购重质碳酸钙、生石灰等,2026年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减少508.38万元,减少比例16.36%,主要原因系当前部分第三方生石灰价格优于关联方,关联方价格次之,为降低采购成本,优先从第三方低价采购,若第三方供应出现不足时则关联方采购作为补充以满足生产需求,故减少关联方生石灰采购量。
  3、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宁波金翔采购淋膜牛皮纸、淋膜牛皮纸侧盖等,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增加4,080.00万元,增加比例443.48%,主要原因系2026年预计公司生产需求量增加,关联方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且有价格优势,增加关联方淋膜牛皮纸、淋膜牛皮纸侧盖采购量。
  4、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采购瓦楞圆盘、淋膜牛皮纸、除盐水、PE粒子等原材料或商品,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减少493.87万元,减少比例为15.38%,主要原因系瓦楞圆盘根据供应商报价分配供货比例,当前部分第三方较关联方稍有价格优势,遂增加第三方供货比例,减少关联方供货比例,此外部分原材料或商品公司暂无需求,故减少关联方相关原材料或商品的采购量。
  5、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恒绿环保购买含固污水等处置服务,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增加1,007.51万元,增加比例为50.04%,主要原因系公司含固污水处置需求预计有所恢复,关联方有相关处置资质且与公司有距离优势,并可以进行综合利用,从而降低处置成本。
  6、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东纸业购买代加工服务,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增加5,500.00万元,增加比例为1,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关联方金光创利及第三方客户有静电复印纸小纸的较大市场需求,公司生产静电复印纸原纸,但原纸再加工为小纸的产能规模较小不能满足相应需求,关联方金东纸业有相应的富余加工能力,为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和市场份额,增加向金东纸业购买代加工服务。
  7、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购买服务,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增加104.63万元,增加比例为188.97%,主要原因系预计公司生产车间备品备件加工需求恢复。
  8、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天源热电提供加工维修等服务,2026年度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增加93.13万元,增加比例为216.23%,主要原因系预计关联方加工维修需求恢复。
  9、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宁波贸易、金光创利、金鑫清远、宁波金翔、上海金光、宁波绿色、Lamipak Trading销售纸品,2026年预计金额较2025年执行情况预计金额合计增加60,183.02万元,增加比例55.66%,主要原因一是关联方金光创利对静电复印纸小纸有较大市场需求,公司向关联方金东纸业购买代加工服务后,静电复印纸小纸的加工产能提升,从而满足金光创利的市场需求;二是借助关联方的品牌影响力,助推公司液包用纸等中高端纸品在细分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更好地满足终端客户需求;三是公司为拓展销售渠道,借助关联方品牌和渠道优势,提高新机台的产能利用率,新增宁波金翔、上海金光为关联销售方;四是充分利用关联方办公用纸原纸和黑纸的消耗能力,增强公司纸机产能利用率及盈利能力。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天源热电成立于1996年7月12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夏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9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源热电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源热电经审计总资产583,649.63万元,总负债354,741.61万元,净资产228,908.0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7,241.35万元,净利润1,090.33万元,资产负债率60.78%。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天源热电总资产572,640.19万元,总负债342,538.61万元,净资产230,101.5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3,246.77万元,净利润876.07万元,资产负债率59.82%。(未经审计)
  2、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丰源热电成立于2010年10月9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刘继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100万元。经营范围:蒸汽生产、销售;电力生产;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已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丰源热电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丰源热电经审计总资产229,614.64万元,总负债139,784.78万元,净资产89,829.8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31.39万元,净利润1,043.93万元,资产负债率60.88%。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丰源热电总资产252,866.30万元,总负债159,807.14万元,净资产93,059.1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169.29万元,净利润592.86万元,资产负债率63.20%。(未经审计)
  3、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力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寇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421.9725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海力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1,296,262.51万元,总负债997,812.58万元,净资产298,449.9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0,074.75万元,净利润1,143.93万元,资产负债率76.98%。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东海力总资产1,351,122.22万元,总负债1,056,164.23万元,净资产294,957.9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5,121.19万元,净利润826.65万元,资产负债率78.17%。(未经审计)
  4、山东国金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国金成立于2000年9月15日,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寇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0万,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金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煤炭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非食用盐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国金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山东国金经审计的总资产15,364.83万元,总负债21,569.05万元,净资产-6,204.2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4万元,净利润-1,031.72万元,资产负债率140.38%。
  截至2025年9月30日,山东国金总资产27,262.00万元,总负债33,213.77万元,净资产-5,951.7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202.65万元,净利润242.73万元,资产负债率121.83%。(未经审计)
  5、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兴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寇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海兴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海兴经审计总资产202,652.26万元,总负债136,999.28万元,净资产65,652.9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7,975.03万元,净利润159.04万元,资产负债率67.60%。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海兴总资产216,603.99万元,总负债150,315.30万元,净资产66,288.6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3,668.17万元,净利润624.43万元,资产负债率69.40%。(未经审计)
  6、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海力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寇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海力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海力经审计总资产401,556.82万元,总负债270,797.90万元,净资产130,758.9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6,368.76万元,净利润451.04万元,资产负债率67.44%。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海力总资产463,851.56 万元,总负债336,192.34 万元,净资产127,659.2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1,318.13万元,净利润100.81万元,资产负债率72.48%。(未经审计)
  7、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金海贸易成立于2010年8月6日,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68号帝国中心4楼405B,注册资本为46,532.50万港币,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国内、外客户的木片、木浆及煤炭贸易。
  金海贸易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海贸易经审计总资产154,125.73万美元,总负债147,647.52万美元,净资产6,478.21万美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4,789.32万美元,净利润183.47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5.80%。
  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海贸易总资产154,431.77万美元,总负债147,865.45万美元,净资产6,566.32万美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630.98万美元,净利润88.12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5.75%。(未经审计)
  8、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海南金海成立于1999年10月27日,住所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D12区,法定代表人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1,011,179.4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木纸浆、纸、纸制品、相关化工产品及制浆造纸类机器和配件;提供运输、装卸及港口服务,水、电、汽生产供应及环保代处理服务,招待所服务,产品售后服务、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转口贸易。
  海南金海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金海经审计总资产3,051,985.75万元,总负债1,631,670.80万元,净资产1,420,314.9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436.26万元,净利润121,468.39万元,资产负债率53.46%。
  截至2025年9月30日,海南金海总资产3,015,261.22万元,总负债1,548,018.11万元,净资产1,467,243.1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64,127.70万元,净利润66,842.44万元,资产负债率51.34%。(未经审计)
  9、金博海贸易(南京)有限公司
  金博海贸易成立于2024年12月2日,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66号国泰金融中心02幢12层1210室,法定代表人寇亮,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金博海贸易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博海贸易经审计总资产20,115.40万元,总负债114.92万元,净资产20,000.4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3.65万元,净利润0.48万元,资产负债率0.57%。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博海贸易总资产81,854.37万元,总负债61,852.55万元,净资产20,001.8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9,837.77万元,净利润1.34万元,资产负债率75.56%。(未经审计)
  10、金禹(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金禹管理成立于2020年12月29日,住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街32号复兴城D3区1楼-185号,法定代表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1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金禹管理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禹管理经审计的总资产172,665.31万元,总负债99,316.41万元,净资产73,348.9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1,354.25万元,净利润1,042.27万元,资产负债率57.52%。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禹管理总资产238,670.07万元,总负债164,856.53万元,净资产73,813.5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8,606.85万元,净利润464.63万元,资产负债率69.07%。(未经审计)
  11、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宁波亚浆成立于2002年11月5日,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88号,法定代表人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119,227.7539万美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水污染治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亚浆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宁波亚浆经审计总资产2,894,016.29 万元,总负债 1,504,885.31 万元,净资产 1,389,130.98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26,508.24 万元,净利润 84,712.32 万元,资产负债率52.00%。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宁波亚浆总资产 2,961,657.66 万元,总负债1,530,586.19 万元,净资产1,431,071.47 万元,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0,431.48 万元,净利润 41,764.02 万元,资产负债率51.68%。(未经审计)
  12、河源金美科技林业有限公司
  金美林业成立于2006年09月04日,住所为河源市新市区幸福小区三栋18号(仅供办公场所使用),法定代表人为马兆文,注册资本为745.028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造林(含种植及林地、林木的维护管理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美林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美林业经审计的总资产9,072.74万元,总负债9,129.36万元,净资产-56.6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1.25万元,净利润281.86万元,资产负债率100.62%。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美林业总资产7,518.21万元,总负债6,933.25万元,净资产584.9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707.27万元,净利润641.58万元,资产负债率92.22%。(未经审计)
  13、惠州南油林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南油林业成立于2005年08月03日,住所为惠州市演达一路华阳大厦13A(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为马兆文,注册资本为17,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造林、栽培和销售种苗;采伐、运输及销售木材以及生产和销售木材产品(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以及出口许可证管理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油林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油林业经审计的总资产35,494.52万元,总负债24,173.14万元,净资产11,321.3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90.71万元,净利润2,147.85万元,资产负债率68.10%。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油林业总资产30,425.02万元,总负债19,453.58万元,净资产10,971.4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39.23万元,净利润-349.94万元,资产负债率63.94%。(未经审计)
  14、鑫玖林业(广东)有限公司
  鑫玖林业成立于2021年4月21日,住所为广东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一148号南方证券大厦809室,法定代表人马兆文,注册资本为65,82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树木种植经营;木材销售;木材加工;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竹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材采运;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森林改培;中草药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制造;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城市绿化管理;木材收购;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木材采运。
  鑫玖林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鑫玖林业经审计总资产99,095.86万元,总负债60,957.11万元,净资产38,138.7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89万元,净利润-2,806.62万元,资产负债率61.51%。
  截至2025年9月30日,鑫玖林业总资产87,838.84万元,总负债50,199.07万元,净资产37,639.7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5.08万元,净利润-498.97万元,资产负债率57.15%。(未经审计)
  15、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金东纸业成立于1997年5月18日,住所为镇江大港兴港东路8号,法定代表人林政道,注册资本为1,626,137.672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道路货物运输;招待所住宿服务,自用码头经营(仅限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生产加工各类纸浆、纸张、纸板、纸制品、医疗影像专用相纸、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及相关产品,按林纸一体化建设的化学机械木浆,并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及其相关技术开发、转让;软件开发及转让;软件咨询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硫酸铵的生产;货物装卸;水电汽生产供应;环保代处理服务;粉煤灰之综合利用及其制成品销售;浆、纸、纸制品及原辅材料检验服务;自有厂房和设施设备的租赁;工业观光服务;从事木片、纸浆、纸及纸制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代理及进出口业务;煤炭的进口及批发业务;转口贸易;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金东纸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东纸业经审计总资产6,798,643.18万元,总负债3,737,137.26万元,净资产3,061,505.9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032.57万元,净利润274,807.43万元, 资产负债率54.97%。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东纸业总资产6,957,333.80万元,总负债3,758,767.83万元,净资产3,198,565.9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99,803.30万元,净利润182,028.82万元,资产负债率54.03%。(未经审计)
  16、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海华成立于2011年1月17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胜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海华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海华经审计总资产26,285.10万元,总负债51,090.26万元,净资产-24,805.1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592.34万元,净利润44.93万元,资产负债率194.37%。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海华总资产24,741.38万元,总负债49,309.40万元,净资产-24,568.0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714.20万元,净利润117.14万元,资产负债率199.30%。(未经审计)
  17、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恒绿环保成立于2016年06月16日,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红辛路1686号,法定代表人为夏憬,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绿环保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绿环保总资产55,335.95万元,总负债60,327.71万元,净资产-4,991.7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37.92万元,净利润-2,633.92万元,资产负债率109.02%。
  截至2025年9月30日,恒绿环保总资产56,953.22万元,总负债67,894.91万元,净资产-10,941.69 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37.02万元,净利润-5,949.93万元,资产负债率119.21%。(未经审计)
  18、宁波金光纸业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贸易成立于2016年5月13日,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青峙工业区宏源路88号,法定代表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纸浆及纸制品的采购、批发,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贸易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贸易经审计的总资产676,385.06万元,总负债617,678.57万元,净资产为58,706.4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2,004.14万元,净利润439.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1.32%。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宁波贸易总资产621,763.38万元,总负债562,675.80万元,净资产为59,087.5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3,628.24万元,净利润21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50%。(未经审计)
  19、金光创利办公纸品(上海)有限公司
  金光创利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051弄5号4层,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纸浆、纸制产品以及相关原材料、文具、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办公耗材,办公设备、家具、电话器材、电脑用品、礼品、日用百货、服装、劳动防护用品、清洁用品、工艺品(文物除外)、纺织品、照明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体育用品及器材、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音像制品除外)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室内装饰材料、家庭用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咨询管理服务及提供相关配套业务;在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整合和通讯技术领域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办公设备、电气设备的租赁、维修及相关配套服务,从事纸及纸制品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光创利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光创利经审计的总资产40,846.06万元,总负债32,644.91万元,净资产为8,201.1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371.07万元,净利润34.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2%。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光创利总资产55,964.22万元,总负债47,819.49万元,净资产为8,144.73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8,099.50万元,净利润-5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45%。(未经审计)
  20、金鑫(清远)纸业有限公司
  金鑫清远成立于1995年8月27日,住所为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路11号,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2,013.00万美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各种纸品;仓储设施建设、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项目需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公司生产产品同类或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业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鑫清远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鑫清远经审计的总资产67,138.87万元,总负债48,183.33万元,净资产为18,955.5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5,110.61万元,净利润455.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77%。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鑫清远总资产79,786.94万元,总负债60,979.02万元,净资产为18,807.9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66.20万元,净利润25.16万元,资产负债率76.43%。(未经审计)
  21、宁波金翔纸业有限公司
  宁波金翔成立于2007年4月28日,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公园路309号(一照多址),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2,4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金翔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金翔经审计的总资产38,673.87万元,总负债25,893.40万元,净资产为12,780.4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883.77万元,净利润607.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95%。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宁波金翔总资产57,805.99万元,总负债45,518.42万元,净资产为12,287.5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203.36万元,净利润-492.90万元,资产负债率78.74%。(未经审计)
  22、上海金光纸业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金光成立于1999年5月21日,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层6215单元,法定代表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8100.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纸张、纸浆及相关原材料(原木除外)的进出口业务、批发及相关的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金光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金光经审计的总资产207,445.61万元,总负债149,953.35万元,净资产为57,492.2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75,640.07万元,净利润277.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29%。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海金光总资产310,288.29万元,总负债254,089.23万元,净资产为56,199.0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59,931.64万元,净利润273.89万元,资产负债率81.89%。(未经审计)
  23、宁波亚洲绿色纸品有限公司
  宁波绿色成立于1998年9月17日,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宏源路130号,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265万美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宁波绿色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绿色经审计总资产73,567.16万元,总负债57,462.66万元,净资产16,104.5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160.30万元,净利润767.60万元,资产负债率78.11%。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宁波绿色总资产66,645.60万元,总负债51,097.52万元,净资产15,548.0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770.38万元,净利润-556.43万元,资产负债率76.67%。(未经审计)
  24、Lamipak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Lamipak Trading 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香港注册,主要业务为贸易,包括纸及纸制品贸易。
  Lamipak Trading 的主要股东为Lamipak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截至2024年12月31日,Lamipak Trading 总资产561.88万美元,总负债536.12万美元,净资产25.76万美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2.89万美元,净利润26.07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5.42%。(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Lamipak Trading总资产1,352.20万美元,总负债1,286.98万美元,净资产65.22万美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47.03万美元,净利润39.45万美元,资产负债率95.18%。(未经审计)
  25、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金光纸业成立于1999年2月2日,住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5层,法定代表人翟京丽,注册资本为538,0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林业营造、林业产品、各种纸张、纸产品深度加工、化工原料、机械设备等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这些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经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其所投资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员工并提供人员培训、市场开发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5、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6、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本公司、本公司之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六、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市场开发,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七、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为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为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光纸业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光纸业经审计总资产22,913,109.10万元,总负债13,972,806.03万元,净资产8,940,303.0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43,109.87万元,净利润323,696.33万元,资产负债率60.98%。
  截至2025年9月30日,金光纸业总资产23,136,636.61万元,总负债13,999,141.53万元,净资产9,137,495.0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50,809.58万元,净利润208,975.12万元,资产负债率60.51%。(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光纸业持有博汇集团100%的股权,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博汇集团分别持有天源热电、丰源热电、恒绿环保、山东国金74.95%、75.88%、100%、100%的股权,因此天源热电、丰源热电、恒绿环保、山东国金是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博汇集团)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山东海力、金海贸易、金博海贸易、南油林业、金美林业、鑫玖林业、宁波金翔、宁波绿色与本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华100%的股权,因此山东海力、金海贸易、金博海贸易、南油林业、金美林业、鑫玖林业、宁波金翔、宁波绿色、江苏海力、江苏海兴、江苏海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金光纸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海南金海98.48%的股权、宁波亚浆69.23%的股权、金东纸业97.42%的股权、金禹管理75%的股权、金光创利100%的股权、上海金光98.55%的股权、宁波贸易100%的股权、金鑫清远100%的股权,因此海南金海、宁波亚浆、金东纸业、金禹管理、金光创利、上海金光、宁波贸易、金鑫清远是由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Lamipak Trading与公司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购买能源和动力
  (1)天源热电向公司及子公司供应电,供电电压为35000伏,按用电方需求供应,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天源热电、丰源热电向公司及子公司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不低于5.5公斤和16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或商品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山东海力、山东国金、江苏海兴、江苏海力采购双氧水、液碱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海贸易、金光纸业、海南金海、金博海贸易、金禹管理采购造纸用木浆等,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按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电汇方式结算,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宁波亚浆、金美林业、南油林业、鑫玖林业采购木片、原木,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东纸业、宁波金翔购买碳酸钙、生石灰、淋膜牛皮纸、淋膜牛皮纸侧盖等,价格应依成本加成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采购瓦楞圆盘、除盐水、淋膜牛皮纸等,价格应依成本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向关联方购买服务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东纸业购买代加工服务,向恒绿环保购买含固污水等处置服务,向江苏海华购买治污服务,价格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按成本定价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江苏博汇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购买加工维修服务,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天源热电、恒绿环保提供污水处置和加工维修服务,价格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按成本加成定价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宁波贸易、金光创利、金鑫清远、宁波金翔、上海金光、宁波绿色、Lamipak Trading销售纸品,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销售白液、白泥、沼气等,价格应依成本加成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向关联方出租土地、房屋
  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出租土地、房屋,价格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按成本加成定价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根据合同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结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博汇纸业及子公司与天源热电、丰源热电的电、蒸汽采购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双方之间属于直接供应,传输距离近、能量消耗小、采购量大且需求稳定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动力煤价格及其变动情况,协商确定电力、蒸汽供应价格。
  2、博汇纸业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海力、山东国金、江苏海兴、江苏海力、金海贸易、金光纸业、海南金海、金博海贸易、金禹管理、宁波亚浆、金美林业、南油林业、鑫玖林业、金东纸业、宁波金翔、宁波贸易、金光创利、金鑫清远、上海金光、宁波绿色、Lamipak Trading及其他金光纸业关联方的原材料和商品关联采购及商品关联销售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关联方向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同等条件下公司向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3、博汇纸业及子公司向金东纸业采购代加工服务和碳酸钙,向恒绿环保购买含固污水等处置服务,向江苏海华购买治污服务,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采购除盐水等,向天源热电、恒绿环保提供污水处置和加工维修服务,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销售沼气等,向金光纸业及其关联方出租土地、房屋等的关联交易中,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成本或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第一有利于能源和动力的日常稳定供应;第二有利于保障原材料日常带量供应及品质,拓展原料采购渠道,助力升级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品质;第三有利于公司拓展销售渠道,借助关联方品牌和渠道优势,提高新机台的产能利用率;第四有利于提高公司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降低处置成本,促进公司绿色发展。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执行情况确认及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过去 12 个月发生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董事会审议未经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
  (二)未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非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人民币 不含税
  ■
  2、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2,512.51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未触及董事会审议标准。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与上述历史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合计为1,032,842.4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公司董事会将一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2025-03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度,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大华”)、淄博华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华汇”)和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丰”)之间互相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2.78亿元(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以上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100%持股。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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