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17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新增关联方的情况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此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雷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关联方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合资成立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合资公司20%股权。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董事雷涛先生兼任合资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饶燕女士兼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资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因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与合资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性业务,即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预计金额系公司预测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期间满额的订单情况,实际订单金额据实结算。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雷涛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如荼路人工智能产业大厦18号楼8层803A。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楠。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新设立,暂无数据。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20%,公司董事雷涛先生担任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饶燕女士担任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郑州直真并行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平等协商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关联方的新增情况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够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关联方的新增情况,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预计额度系根据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