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2月2日,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睿远”)的通知,天津睿远于2025年11月3日至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4,84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6.30%减少至5.9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天津睿远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实施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天津睿远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督促天津睿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