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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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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5-067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以上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64号)。本届董事会设置1名职工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由2025年10月27日和12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十四次会议提交,决议公告详见2025年10月28日和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5楼。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邮编:40001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5楼。
  2.联系人:胡月、肖逆舟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5-06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法人治理制度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进一步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董事会结构,将董事会席位由现行13名扩充至14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删除了“监事会”“监事”章节。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如“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因修订引起的序号调整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1。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予以取消,全体五名监事正式卸任职务,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设置相应取消。在此期间,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三、关于修订其他法人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推动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4。
  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2025年12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1-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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