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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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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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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并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及因修订引起的部分条款序号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及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和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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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修订及制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及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5-050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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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8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835.2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3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640.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蔡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蔡敏女士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蔡敏女士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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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蔡敏女士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蔡敏女士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蔡敏女士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并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
  蔡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蔡敏女士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平稳规范运作和正常生产经营。
  蔡敏女士在本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蔡敏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斌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简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周斌照先生简历如下:
  周斌照,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杭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本科及浙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先后任职于绍兴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精诚律师事务所(浙江绍兴),现为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拟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提名周斌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其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确认,程序规范,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经核查周斌照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3、基于上述意见,同意董事会提名周斌照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后任职。
  周斌照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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