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黄酒博物馆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于2025年12月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02、2.0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5年12月16日16:00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传真:0575一85166884 85166841 邮箱:zjy@shaoxingwine.com.cn 联系人:蔡明燕女士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古越龙山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公司新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2人),监事会成员3人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公司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对部分零散制度进行整合,原《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作废,整合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原《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作废,整合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原《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作废,整合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蔡敏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斌照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古越龙山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证监会2025年修订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及上交所相关自律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