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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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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资完成后,西安子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2、标的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增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7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2024年12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并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3、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1.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8.96元/股,最低价6.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19.3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5、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12月5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 2025年12月2日数据。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8,719,4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上述用途。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6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十一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即4.52元/股,预计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84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4,267,213股变更为704,150,2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04,267,213元变更为人民币704,150,21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 58 号中农投大厦 802 单元 2、申报期间:2025年12月3日起45天内(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谦、陈娟 4、电话:021-50309255 5、电子邮箱: lnhc600212@gresgying.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1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公司将为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为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的经营需求,拟增加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本次增加西安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后,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授信及担保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增加为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不超过4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贷款、担保情况应在授信、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增加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6.43%,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3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1.7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4.52元/股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十一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3年4月21日至 2023年4月3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12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六)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12月25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九)2024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十)2025年2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十一)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公司以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作为回购价格。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1.50%计息。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计算如下: P2=P1×(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天数÷365天)=4.39×(1+1.50%×721/365)=4.52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下取值)。 其中:P2为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84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公司总股本将由704,267,213股变更为704,150,213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1.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9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拟为关联参股公司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慧充”)提供560万元的保证担保。 西安子公司持有金江慧充10%的股权,金江慧充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5,600万元,西安子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对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560万元。金江慧充其他股东也将按照持股比例相应提供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5 年 12月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西安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合理的,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西安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10%为其参股公司金江慧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5,6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560万元。目前西安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西安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事项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西安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金江慧充作为国有控股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楚雄州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西安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该项目顺利开展。西安子公司已向金江慧充委派1名董事和1名高管,参与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本次西安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西安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合理的,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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