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自2025年10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57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4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761%,购买的最高价为55.99元/股、最低价为53.9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0,755,827.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4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61%,回购最高价格为人民币55.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人民币53.9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55,827.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