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8日、12月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8日、12月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亦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受多重因素综合影响,近2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