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2月1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