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02,437,585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2,998,449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1,274,700股)为398,164,43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3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0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1议案名称: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11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晶迎、张博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