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5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2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定增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截至本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之前,公司实际使用了15,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 具体情况如下: ■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定增募集资金15,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