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11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金浦东悦时代广场A栋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0日8:30-17: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邮箱:gpro000545@163.com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1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110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3、变更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起始1993年3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信用证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9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 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055.90万元 2024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0家 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瑞金,2007年11月20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26日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贵义,2015年8月14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工作,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建新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拟于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以中兴华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期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在充分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本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18万(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将配合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11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8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5-10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16:00在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金浦东悦时代广场A栋2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09号金浦东悦时代广场A栋26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