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现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的专利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押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2025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保函、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本次追加质押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的专利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押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用于质押的自有专利权及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事项,符合《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精神,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发展扶持政策措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6日以电话、微信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家锦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的专利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出具保函追加质押担保,最高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部分自有专利权追加质押担保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现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相关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