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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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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于2025年12月1日完成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周水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信托等融资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内保直贷、法人账户透支、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等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审批单笔融资,签署相关文件。本事项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周水良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恒运”)、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公司现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方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其他关联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恒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如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能源集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过去12个月曾存在前述情形的公司如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越秀房托”)的下属公司等。公司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涉及提供或接受服务、出售或购买商品(包括开展主业涉及的资产交易,下同)等,预计交易总金额89,820万元。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未超5%。董事会同日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越秀集团等关联方借款事项,累加本次预计额度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未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周水良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企、广州恒运、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情 ■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据直接加总数略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下同。 其中,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2026年度累计发生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5%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预计2026年度向广州恒运控股股东现代能源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预计租赁本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33,000万元。 (三)2025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49,655万元,具体预计情况及截至2025年10月的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 2025年1-10月,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未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累计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5%的交易。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最终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7,847,419万元,净资产17,717,92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952,084万元,净利润241,488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4,233,673万元,净资产18,257,429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8,768,411万元,净利润523,776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其他说明:越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要包括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越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等。 (二)广州恒运 公司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40.1332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西基路8号(A厂)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股权结构:广州恒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现代能源集团持有广州恒运43.89%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广州恒运目前持有公司11.69%股份,且其董事、总经理周水良兼任公司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恒运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恒运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95,812万元,净资产724,52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29,878万元,净利润19,65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州恒运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55,355万元,净资产780,680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18,272万元,净利润45,562万元。 经查询,广州恒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现代能源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许鸿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5M01房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等。 股权结构: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98%,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02%。 关联关系说明:现代能源集团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广州恒运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代能源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代能源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525,911万元,净资产779,60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2,557万元,净利润16,777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现代能源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589,381万元,净资产843,384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53,895万元,净利润46,449万元。 经查询,现代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四)中信证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2,054.6829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股权结构:中信证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信证券19.84%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证券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兼任董事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1,071,083万元,净资产29,876,66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378,922万元,净利润2,258,94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信证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2,630,958万元,净资产32,079,234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581,470万元,净利润2,391,562万元。 经查询,中信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五)越秀房托 基金名称: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7日 基金管理人: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521,396.91万个基金单位(截至2025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174号越秀大厦17楼B室 主营业务: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集体投资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商用物业。 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6月30日,扣除未发行之递延基金单位后越秀集团间接合计持有越秀房托权益为45.61%,越秀房托是越秀集团的参股单位。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李锋离任越秀房托非执行董事未满12个月,同时越秀房托是越秀集团的主要参股单位,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房托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房托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4,328,492万元,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1,482,938万元;2024年收益203,154万元,除所得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的亏损33,65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越秀房托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4,278,522万元,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1,450,684万元;2025年1-6月收益96,615万元,除所得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的亏损33,742万元。 经查询,越秀房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其他说明:越秀房托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晋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誉耀置业有限公司、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注:以上关联人信息来自关联人提供或摘自关联人公开披露材料。)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商业规则并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其中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或者挂牌(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可以形成公允价格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6、如无可供参考交易定价的,可以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关联交易确实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由交易经办人员充分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确保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前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予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前述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有关,相关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公允原则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相关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共三笔,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与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按原有出资比例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其中广州越秀资本增资金额为7.00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2025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422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增持越秀地产港股股票。越秀地产现有部分股东包括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越企”)等,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3、董事会同日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越秀集团等关联方借款事项,拟同意公司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中信证券发生的其他即偶发关联交易有一笔,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向中信证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低风险理财产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公司过去12个月与广州恒运及其一致行动人、越秀房托的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偶发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已获股东会审议授权并披露,实际发生未超出授权额度。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全员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为:公司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额度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记录;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7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6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概述 (一)为支持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3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广期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期资本”)提供不超过270,000万元担保额度。以上担保费年费率以实际担保金额的0.2%-3%计算,按发生时的情况单笔确定。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含存续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2,295,445万元。 同时,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担保人的范围内审批单笔担保事项,根据各被担保子公司业务或融资需求提供其所需的担保,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将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各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越秀产业投资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创智三街1号A1栋508房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 股权结构:越秀产业投资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企持有其4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产业投资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603,305万元,总负债890,040万元,净资产713,26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870万元,净利润1,05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越秀产业投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48,644万元,总负债1,034,332万元,净资产714,31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6,287万元,净利润31,132万元。 2、广期资本 公司名称:广期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仕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八字桥路1660号2幢2层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等。 股权结构:广期资本是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期资本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86,968万元,总负债286,470万元,净资产100,49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19,593万元,净利润4,54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广期资本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79,775万元,总负债275,947万元,净资产103,828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0,126万元,净利润3,323万元。 经查,以上两个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指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注2:指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数占公司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比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差额补足;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担保费年费率以实际担保金额的0.2%-3%计算,按发生时的情况单笔确定。在担保授权范围内,相关方按实际担保需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审核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通过担保能有效支持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投资和广期资本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二)担保风险控制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在公司并表范围内,各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三)持股比例及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持股比例详见本公告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部分。其中,越秀产业投资的其他股东广州越企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各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发生担保责任的风险较小。此外,越秀集团通过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费纳入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反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债务违约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额为170,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48%;累加本次担保额度后总额为770,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24.73%;尚在担保期内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9,627.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5.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总额及总余额均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8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及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合计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70亿元(含70亿元)公司债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中期票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公司债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中期票据,并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中期票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永续票据。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合计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 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符合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及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体资格和条件,对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及广州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相关主体符合发行债券或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资格和条件。 此外,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及广州资产均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发行方案 (一)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70亿元(含70亿元),注册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品种包括一般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其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其中可续期公司债券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发行条款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0年(含3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依照债券品种相关规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8、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则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二)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30年(含3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广州越秀资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注册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广州越秀资本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票面利率由广州越秀资本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广州越秀资本股东优先配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7、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广州越秀资本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则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四)越秀租赁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注册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越秀租赁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票面利率由越秀租赁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不向越秀租赁股东优先配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7、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越秀租赁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则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 (五)越秀租赁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六)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方案 1、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越秀租赁 2、差额支付承诺人:越秀租赁 3、产品管理人:证券公司 4、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5、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注册后根据资产情况及市场行情决定单笔发行规模 6、发行期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 7、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 8、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9、发行对象:证券市场合格投资者 10、挂牌交易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上海越秀租赁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上海越秀租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上海越秀租赁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6、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八)广州资产发行永续票据的方案 1、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永续票据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广州资产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 根据广州资产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不超过10+N年(含10+N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4、发行利率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根据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如有)重置一次,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5、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每个付息日可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支付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广州资产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具体是否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届时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6、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依财政部规定要求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事项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7、赎回选择权 是否设计赎回、回售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9、募集资金用途 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次永续票据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以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发行目的及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及资产支持证券有助于拓宽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此外,越秀租赁本次拟对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外的融资形式,能优化现有债务及资产结构。 五、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的完成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广州越秀资本、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及广州资产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全部事宜。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授权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广州越秀资本、越秀租赁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发行主体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相关发行条款; 2、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发行完成后,办理债券相关上市交易事宜;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发行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相关授权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广州资产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永续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除外;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三)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相关授权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越秀租赁办理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挂牌转让等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以下统称为“交易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2、决定聘请销售机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申报、发行等相关事宜; 3、决定聘请本次专项计划的管理人,签署相关协议; 4、在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办理挂牌转让事宜; 5、签署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交易文件; 6、决定越秀租赁作为专项计划项下原始权益人,将持有的基础资产项下全部未偿还本金、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转让予管理人设立的专项计划,在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的规模和不超过20年的期限内开展专项计划; 7、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且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具体发行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相关融资主体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国际”)向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并与香港越企签署借款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本议案审议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方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分别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0万元人民币,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其中,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中的港币借款利率按不高于1个月香港银行同业借款利率(HIBOR)加1.4%计算,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8%计算。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若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越企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越秀集团、香港越企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集团借款及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最终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7,847,419万元,净资产17,717,92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952,084万元,净利润241,488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04,233,673万元,净资产18,257,429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8,768,411万元,净利润523,776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二)香港越企 公司名称: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港币1,512,138.972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持有香港越企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香港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7,184,174万元,净资产14,173,41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2,782万元,净利润243,55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香港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2,936,768万元,净资产15,483,684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521,879万元,净利润374,779万元。 经查询,香港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分别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和100,000万元人民币,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中的港币借款利率按不高于1个月香港银行同业借款利率(HIBOR)加1.4%计算,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8%计算。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若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公司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广州越秀资本。 2、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三)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香港越企,借款方为越秀金融国际。 2、借款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港币借款利率按不高于1个月香港银行同业借款利率(HIBOR)上浮1.4%计算,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利率按固定利率3.8%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七、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216,149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117,516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股票等与关联方共同投资90,478万元(审批授权口径)。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及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共三笔,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广州越秀资本与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按原有出资比例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其中广州越秀资本增资金额为7.00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2025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使用不超过20,422万元自有资金,通过港股通在二级市场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地产”)港股股票。越秀地产现有部分股东包括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香港越企等,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增持越秀地产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董事会同日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其他关联方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41,037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论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全员同意本次交易。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为: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向关联方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借款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15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36个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如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持有越秀租赁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29.94%股权。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75%股权,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越秀租赁25%股权。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及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的资产负债率超70%,且本次财务资助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利益相关,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1,152,794.18万港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1号1栋507房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持有其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29.94%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606,304万元,净资产1,653,69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8,930万元,净利润163,234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678,056万元,净资产1,870,26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43,705万元,净利润161,964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该额度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累计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上海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88号越秀大厦21层(实际楼层19层)2101、2105、2106、2107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7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427,487万元,净资产484,41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6,595万元,净利润20,086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海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20,939万元,净资产502,013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4,715万元,净利润17,603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400,000万元,该额度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累计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上海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月5日 注册资本:0.0001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06,147万港元,净资产106,578万港元;2024实现年营业收入25,977万港元,净利润25,226万港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39,300万港元,净资产139,736万港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33,158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星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0.0001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星晧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星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晧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星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17,969万港元,净资产16万港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22万港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星晧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17,963万港元,净资产16万港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0万港元。 经查询,星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向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供借款额度,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300,000万元。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越秀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借款。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及越秀租赁本次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公司,借款方为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广州越秀资本,借款方为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三)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越秀租赁,借款方为上海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五、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可以支持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正常业务拓展需求。越秀租赁及上海越秀租赁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盈利情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亦无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拟同意越秀租赁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虽然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助,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也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但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借款能支持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拓展业务,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收益。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包括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550,000万元,其中有800,000万元额度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对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支持,相关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71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18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或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议案1、4、5、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相关,议案1、2、4、5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9:30-17:00。 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二)其他方式登记 除现场登记外,公司还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12月17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2、出席股东会的确认回执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的,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处填报投给各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出席股东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信息如下: 姓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5年12月17日17时之前邮寄或传真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资本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指引 ■ 股东可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累积投票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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