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薛淑华、马平均、田小波、杨胜波、杨培共5名自然人股东,系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票的前28名股东(该部分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薛淑华、马平均、田小波、杨胜波、杨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941,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股东薛淑华、马平均、田小波、杨胜波、杨培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持股5%以下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述公告,上述股东计划减持合计不超过3,019,94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截至2025年11月28日收盘,上述股东减持期间已届满,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合计881,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本次减持未完成数量合计2,138,735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 ■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 ■ ■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