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本对照表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原序号变化的,对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对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需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三、 修订部分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则内容同步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17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核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1至6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