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本公司网页(www.jsexpressway.com)、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页(www.hkexnews.hk)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www.sse.com.cn)上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股东通函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草场门营业部(原江苏证券登记公司)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会,但应填写本公司之回执并于2025年12月13日或之前,将此回执交回本公司,详见回执(参会回执见附件1)。 (二)凡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出席股东会,并可于会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会议时请携带股东帐户号码,若是仍未更换股东帐户的法人股股东,请将携带股权确认书。 (三)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托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回本次会议秘书处方为有效(参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10049 电话:025-84362700转301815或025-84464303(直线) 传真:025-84207788 (三)所有决议以投票方式表决。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参会回执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 注:1.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请于2025年12月13日(星期六)或之前,通过专人送达、传真或邮寄方式递交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10049,传真:025-84207788,邮箱:ir@jsexpwy.com。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