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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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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5-078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甲10号1号楼挖金客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征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会议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8,354,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8,744,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7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9,609,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9%。
  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65,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487,2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78,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反对77,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85%;反对77,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16%;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9,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3%;反对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203%;反对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97%;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贺静怡、付学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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