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44,332,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0%;本次股份质押后,重庆建工控股累计质押股份422,166,38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00%,占公司总股本的22.20%。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6,681,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9%;本次股份质押后,重庆高速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87,268,49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5.56%,占公司总股本的9.85%。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接到重庆建工控股和重庆高速集团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重庆建工控股和重庆高速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由于公司已进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本文中 “总股本”均为公司近期公告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所提供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数据,下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控股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重庆建工控股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二)重庆建工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2.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3.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