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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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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102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稀土大街8-17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张海潮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天和盈亚科技有限公司、袁易、陈雅、范跃林、沈强、翟勇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明武、马苏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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