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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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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13,134,329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及蔡昌蔚先生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合计13,975,711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所致。
  ● 本次过户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49,12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3%;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公司841,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61,424,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3%。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35,98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47,44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交的所有竞买人。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4,378,109股、4,378,109股及4,378,11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5年10月19日10时至2025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及2025年10月22日10时至2025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分别被自然人徐秀龙、自然人郭洋及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5年10月25日10时至2025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被自然人汤燕燕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4日及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5、2025-076、2025-0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近日,瀚川投资及蔡昌蔚先生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5执1654号之二、三、四、五,并转达给上市公司,且前述被拍卖的合计13,975,711股公司股份均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在办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以上股份同步完成解除司法冻结。过户登记完成后,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为35,98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27.93%降至20.46%;蔡昌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34.93%降至26.98%,股东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通过司法扣划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上市公司大股东相关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 受让的股份。据此,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除此之外,本次拍卖完成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 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 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将上述减持限制规定告知本次股票拍卖成 交的竞买人。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 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瀚川智能
  股票代码:688022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苏州市漕湖街道钱泾路1号漕湖大厦19楼193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苏州市漕湖街道钱泾路1号漕湖大厦19楼193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苏州市漕湖街道钱泾路1号漕湖大厦19楼193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蔡昌蔚
  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瀚川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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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瀚川投资、瀚川德和及瀚智远合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蔡昌蔚,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昌蔚先生因本次归属9,240股,其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增加,其余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总股本变化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总股本变化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瀚川投资、蔡昌蔚先生因执行法院裁定司法拍卖导致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67,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1%(以总股本124,937,969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44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以总股本175,878,32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公司披露了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总股本为124,937,9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43,867,9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11%。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股权登记日2023 年6月7日的公司总股本124,937,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1.2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15,992,060.03元(含税),转增49,975,188股。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新增股份49,975,188股,公司总股本由124,937,969股变更为174,913,157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74,913,157元。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35.11%,持股数量同步增加。
  2、2023年8月9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3 年8月15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174,913,157股增加至 175,356,92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昌蔚先生因股权激励归属9,240股,其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增加,其余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总股本变化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5.02%
  3、2024年1月12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4年1月15日上市流通。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从175,356,929股增加至175,878,32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总股本变化股份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4.93%。
  4、2025年1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瀚川投资、蔡昌蔚先生因执行法院裁定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的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3,134,329股及蔡昌蔚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841,382股。合计13,975,711股,占总股本的7.95%。
  公司控股股东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4,378,109股、4,378,109股及4,378,11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分别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2025年10月19日10时至2025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及2025年10月22日10时至2025年10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分别被自然人徐秀龙、郭洋及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持有的841,38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于2025年10月25日10时至2025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司法拍卖,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以上被拍卖股份被自然人汤燕燕竞拍成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4日及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5、2025-076、2025-077)。
  近日,瀚川投资及蔡昌蔚先生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苏05执1654号之二、三、四、五,并转达给上市公司,且前述被拍卖股份均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完成后,瀚川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变为35,989,649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7.93%降至20.46%,蔡昌蔚先生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44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瀚川投资持有35,989,649股公司股份,累计冻结股份数量5,560,0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6%。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3,13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7%。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昌蔚所持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瀚川德和和瀚智远合股权被司法冻结。即其对于瀚川投资631.1万出资额、对于瀚智远合0.16万元出资额、对于瀚川德合6.6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合伙企业份额被冻结导致间接冻结瀚川智能股权。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
  蔡昌蔚(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苏州瀚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
  苏州瀚川德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苏州瀚智远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4)
  蔡昌蔚(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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