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1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细则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刊载于2025年1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刊载于2025年1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五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 投票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陈弘先生、吴晓强先生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