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5-07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 至2025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议案第1-3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development.coscoshipping.com)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刊载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 时00分至13时30分。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证券和公共关系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和公共关系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318弄1号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证券和公共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5967333 传真:(021)65966498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2025-07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1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有效表决票为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郑晓哲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将郑晓哲先生作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郑晓哲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会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郑晓哲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郑晓哲先生未持有公司A股及H股股票及股票衍生品种或其他利益。 郑晓哲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出的股东会通知和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 郑晓哲先生简历 郑晓哲先生,53岁,郑先生于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保险保障基金处处长,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及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郑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