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5-035号),公司副总经理唐昕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唐昕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来函表示唐昕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在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1月27日期间,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9,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现依据来函将相关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减持情况 (一)高管减持股份情况 ■ 唐昕先生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其所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二)高管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唐昕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唐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其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唐昕先生《关于股份减持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