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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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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4.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程文龙先生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钟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其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汤有道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487,0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2,194,3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预计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预计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70,1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单项业务合同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11月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为: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长虹财务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保函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其他中间服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谨慎研究,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8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单笔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本次对外担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长虹空调投资1,257.84万元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以保障长虹空调未来经营良性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与股权管理,同时节约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本次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子公司清算注销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产结构与股权管理,同时节约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对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本次清算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定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共5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钟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钟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其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意钟明先生的辞职申请,钟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日,钟明先生持有公司236,175股股份,钟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钟明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钟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汤有道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汤有道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汤有道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汤有道,男,汉族,安徽宣城人,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武汉工业大学工业管理工程学士,历任本公司驻外营销经理、市场部部长、海外营销部部长、海外事业部总经理、冰洗事业本部总经理、国际冰洗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等职务。 截至会议召开日,汤有道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800,000股。汤有道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有道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及其子公司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采购或销售压缩机、包装箱、钢板、家电等产品;采购或销售工程设备、软件等;提供燃料、动力;采购或提供劳务;租赁或承租业务;采购或销售软件服务;开展外包产成品物流业务;开展外包国内产品售后服务业务;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业务等方面。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751,400万元(不含税,以下金额均不含税),其中,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7,000万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94,300万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100万元。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25年11月2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定刚、赵其林、易素琴、程平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长虹、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等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与长虹控股集团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420,0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77,244.34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柳江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7.36%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23.22%股份,为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长虹控股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已连续多年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等业务,同时向该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业务,业务开展良好,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公司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2026年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7,000万元。 三、2026年预计与四川长虹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四川长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2,157,55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长虹华意)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363,206.22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注册资本:461,624.42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柳江 成立日期:1993年4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音像制品制作;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7.36%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已连续多年与四川长虹发生采购商品、塑料件、包装箱、钢板、工程设备、维备件、模具等,同时向该公司及子公司销售材料、电器件、钣金件和通过其销售平台销售家电产品等,提供或接受劳务、软件服务、租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等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涉及的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四川长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公司认为四川长虹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2026年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94,300万元。 四、2026年预计与长虹华意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80,22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2,325.74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1号 注册资本:69,599.5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秀彪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无氟压缩机、电冰箱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制冷设备的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五金配件的加工及销售,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资产租赁,家用电器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财务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直接持有长虹华意30.60%的股权,是长虹华意的控股股东,长虹华意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长虹华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多年向本公司提供冰箱(柜)压缩机及燃料动力等,且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等。 2026年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100万元。 五、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基于预计2025年度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部分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计金额的20%,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采购或销售压缩机、包装箱、钢板、家电等产品;采购或销售工程设备、软件、维备件、模具等;提供燃料、动力;采购或提供劳务;租赁或承租业务;采购或销售软件服务;开展外包产成品物流业务;开展外包国内产品售后服务业务;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融单业务等方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长虹控股集团、四川长虹、长虹华意签订相关的协议,具体交易事宜将根据双方未来签署的协议执行。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节约成本为目的,均为本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市场化的原则下开展关联交易,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四川长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以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节约成本为目的,通过前端配套、工程设备、维备件、模具、租赁、融资租赁、软件服务、通过其销售平台销售家电产品、外包物流业务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运行。前述关联交易均在市场化的原则下开展。 3.压缩机是冰箱、冰柜的重要部件,本公司出于性能、质量、价格、服务、运输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近年来部分选用了长虹华意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压缩机。另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长虹华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前述关联交易均在市场化的原则下开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由于长期合作,和对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为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2026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6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关联交易情况不包括上市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按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长虹美菱”)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3年11月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续签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系列金融服务。目前,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票据开立、票据贴现、保函开具等金融业务。 《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25年11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交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2025年度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当超过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担保等);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3.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6.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保函业务的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其他中间服务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三)2025年1-10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1-10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二、长虹财务公司的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注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2层东侧 法定代表人:张晓龙 注册资本:2,693,938,365.84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本公司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14.96%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长虹财务公司的历史沿革和财务数据 长虹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长虹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注册成立,原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长虹控股集团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四川长虹出资额为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长虹华意分别对长虹财务公司各增资人民币5亿元,合计增资总额人民币10亿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金变更为2,693,938,365.84元,长虹控股集团与四川长虹各持股35.04%,本公司与长虹华意各持股14.96%。 长虹财务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正式营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均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长虹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关系 四川长虹与长虹控股集团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35.04%的股权,本公司与长虹华意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14.96%的股权。本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同受长虹控股集团控制,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履约能力分析 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长虹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认为长虹财务公司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与本公司开展良好的金融服务合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长虹财务公司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票据开立服务、票据贴现服务、保函开具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2023年11月,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2023年11月-2026年11月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业务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等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054号公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长虹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且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中国主要独立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且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超过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担保等)。因此,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综上所述,长虹财务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同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前述风险处置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月2日对外披露,可有效保证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贷款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贷款风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该关联交易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18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0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为1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2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18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7%。其中,公司拟对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集团”)提供担保额度100,000万元;对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实业”)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对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智慧家电”)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拓兴科技”)拟提供担保额度1,000万元;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安医疗”)拟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针对前述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 说明:其中对于前期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已为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和中科美菱将在上述本次新增担保核定的额度内为该下属子公司提供续保。上述子公司(被担保方)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266,3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小成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东、汤口路南二号主厂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冰箱、冰柜、洗衣机、塑料制品、精密焊管、制冷配件、包装品及装饰品制造;自产产品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百货、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小家电、家用电器销售;热水器、锅炉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壁挂式快速采暖热水器机器配件、家用燃气灶具、水纯净设备、智能箱包销售;电采暖设备;电磁采暖设备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美菱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美菱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美菱集团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美菱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8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069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人代表:张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长虹实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长虹实业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长虹实业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长虹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曾庆庆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道贾家店89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智慧家电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长虹智慧家电作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长虹智慧家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成立日期:2019年5月20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石路1862号中科美菱公司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方荣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拓兴科技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拓兴科技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本公司持有中科美菱47.45%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拓兴科技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拓兴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成立日期:2021年4月19日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A7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人代表:方荣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电气安装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菱安医疗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菱安医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本公司持有中科美菱47.45%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菱安医疗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菱安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均为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在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原因 鉴于下属子公司尚缺乏自主融资能力或在间接融资方面能力较弱,以及为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日常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作为美菱集团、长虹实业、长虹智慧家电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认为公司有必要为上述子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鉴于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拓兴科技、菱安医疗,尚缺乏自主融资能力或在间接融资方面能力较弱,为支持中科美菱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实际需求,董事会认为中科美菱有必要为维持拓兴科技、菱安医疗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二)担保风险 上述被担保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同时,上述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推荐,能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愿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子公司中科美菱拟提供担保的拓兴科技、菱安医疗为中科美菱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及中科美菱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经对拓兴科技、菱安医疗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三)反担保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公司要求被担保对象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全部资产中相同担保金额的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2026年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18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包括下属上市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涉及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按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进行投资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概述 (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实施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风险评级不超过R1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种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到期还本付息等风险相对较低(风险评级不超过R1级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风险评级: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R1级(谨慎型):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R2级(稳健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 R3级(平衡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 R4级(进取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R5级(激进型):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 (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额度 本次拟安排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承诺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长短期科学组合投资品种,保持投资产品的流动性,并根据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及时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额。 (四)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与控制 (一)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风险控制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前述规定执行。 四、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动态余额不超过82亿元,并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合理进行产品组合,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9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子公司清算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1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东、汤口路南美菱研发试验中心一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钟明 经营范围:物联网家居系统与新型智能硬件设计、研发、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家用电器控制器软硬件、物联网软硬件设计、研发、销售;家用电器、商用电器、车载电器、日用百货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物联网、互联网科技领域的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运营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商务软件的开发、维护、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合肥美菱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A区(邯郸市佳华木业有限公司二栋)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智勇 经营范围: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具、蓄热式系列电暖器、直热式系列电暖器、膜状系列电暖器、踢脚线系列电暖器、碳晶系列电暖器、石墨烯系列电暖器、发热电缆、相变热能蓄积装置系统、变频电磁电锅炉、蓄热式系列电锅炉、快热式电热水器(电采暖壁挂炉)、供暖设备(生物质颗粒燃料用供暖设备、生物质压块及型煤燃料用供暖设备)、厨房及卫生间用家具、室内装修材料(不含油漆)、空气及水质净化设备产品、燃气模块炉和电模块炉的研发、生产、销售、代理销售、安装、维修、售后服务;制冷、空调设备、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及相关配件的销售、代理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云数据服务、热力、制冷运营、管理服务、(气能、电能、热力)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美菱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电科技”)持有河北虹茂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虹茂”)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清算注销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为整合内部资源、提升资产结构与股权管理效率,并节约管理成本,公司拟对物联科技、河北虹茂进行清算注销。 以上子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完成后,物联科技、河北虹茂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9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审批金额为准。 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审批金额为准。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9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1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5年12月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2月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属于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议案2中的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5项提案详见本公司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会已对提案进行了编码(详见表一),并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2.本次股东会没有互斥议案,也没有分类表决议案。 四、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2025年12月15日持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电话:0551-62219021 (4)传真:0551-62219021 (5)联系人:肖莉 (6)电子邮箱:li.xiao@meiling.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1”,投票简称为“美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投票的议案,该股东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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