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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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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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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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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为便于阅读,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条款中仅包含下述情况而做出的修订,未以对照表格式体现,敬请理解:
  (1)将原《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的;
  (2)将原《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监事会”、“监事”删除或根据具体情况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3)将原《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或”调整为“或者”的;
  (4)《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涉及的条款内容及章节名称未发生修订,仅因本次修订章程原因而导致条款序号及章节序号发生变动的。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得控制”)于2022年12月与郭孟榕先生、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了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智慧能源”或“标的公司”)作为公司储能业务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11月,海得控制与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数”,海得控制与智数合称“Pre-A轮投资人”)以现金 15,00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共认缴海得智慧能源注册资本 1,500 万元。交易各方签署了《关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关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等协议(以下简称“Pre-A轮投资协议”)。海得智慧能源的注册资本由 15,000 万元增加至 16,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为提升海得智慧能源的财务经营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以下简称“本轮投资人”)拟对海得智慧能源进行增资,以现金10,000万元认缴海得智慧能源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增资款溢价部分全部计入海得智慧能源资本公积。公司及其他股东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同时,相关股东基于海得智慧能源目前的估值及Pre-A轮投资协议反稀释条款,经交易各方协商后获得相应补偿。本次交易后,海得智慧能源的注册资本由16,500万元增加至22,198.6932万元,海得控制持股比例将由50.97%下降至37.8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公司章程、协议条款,公司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系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在本次交易前持股19.0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其他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前述交易方案、办理股权事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等。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郭孟榕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孟榕先生是公司的关联人。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孟榕先生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谷水路300号A1分区西侧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C7D7D59L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注册资本:16,5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7、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8、本次投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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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除本轮投资人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系因本次增资被动稀释及根据Pre-A轮投资协议反稀释条款经协商后获得补偿等原因所致。
  注3:以上股权结构信息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数据为准。
  9、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系海得智慧能源的董事并在本次交易前持股19.09%,构成关联关系。
  10、出资方式:郭孟榕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完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1、根据众会字(2025)第11118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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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得智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海得智慧能源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7月31日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沪申威评报字(2025)第1053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截至2025年7月31日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截至2025年7月31日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申报表列示的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5、评估方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6、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以202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
  本次交易各方基于海得智慧能源的行业特点、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盈利能力等诸多因素,结合资产评估报告,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前海得智慧能源估值作价30,000万元。该估值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本轮投资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款”)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万元,增资款溢价部分4,50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轮投资人按照协议约定分两笔按时缴纳增资款。
  各方确认,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的估值为人民币30,000万元。
  1.2、违约责任
  增资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4、生效条件
  协议经增资后的各方股东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经海得控制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2.1、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东会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改选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本轮投资人有权委派3名董事(含本轮投资人,且本轮投资人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海得控制有权委派1名董事,智数有权委派1名董事,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2.3、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海得控制提名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4、交易完成后,Pre-A轮投资人及本轮投资人享有根据协议约定的相应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平等待遇等权利。
  2.5、违约责任
  股东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6、生效条件
  协议经增资后的各方股东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经海得控制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前,海得智慧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海得智慧能源提供借款1,800万元。海得智慧能源承诺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前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利息。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不再为海得智慧能源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得智慧能源因业务往来,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货款余额为6,858万元。经友好协商,公司已与海得智慧能源签订相应的货款结算协议,郭孟榕先生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本着避免同业竞争及降低关联交易规模的原则,公司与海得智慧能源对业务、资产、知识产权等事项进行了相关约定。
  七、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新型储能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预测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78.32GW,较上年增长126.95%。截至2025年上半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01.3GW,首次突破100GW。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市场需求增速难抵产能狂飙。市场头部企业与行业分化,结合自身能力制定合适的业务定位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2024年以来,尽管储能装机规模持续增加,中标价格却持续走低,储能市场尤其是源网侧集中式储能市场呈现出规模扩张与盈利能力相背离的竞争格局,叠加显著的结构性错配,整个储能行业面临短期阵痛的供需出清过程。本次增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基于对新能源储能业务长期发展的信心,同时亦为提升海得智慧能源的财务经营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作出的决策。因行业短期盈利前景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经谨慎决策,公司放弃本次交易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本次交易是交易各方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自身状况等并经友好协商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现状,将有助于海得智慧能源减轻经营及财务负担,降低运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后,海得控制持股比例将由50.97%下降至37.8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公司章程、协议条款,公司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基于本轮投资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对海得智慧能源增资导致公司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上述交易拟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形成的利得拟计入所有者权益,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得智慧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4,000.00 万元。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海得智慧能源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4,605.98万元。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各方已就本次交易的交割及款项支付、过渡期安排、特殊事项安排、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本次交易还需履行进一步审议程序,目前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仍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将充分关注并积极防范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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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同时,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6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4 投票简称:海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 √,视为废票)
  表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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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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