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注:就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相关术语以及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表述等修改,由于修订涉及的条目众多,公司均不再逐一列示。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若涉及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变更的,将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情况,公司一并对《公司章程》配套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述《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步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并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定、修订治理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2项制度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9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2.2.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2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彭伟轩先生因身体原因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福忠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黄文龙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和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相关制度。 2、《关于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和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相关制度。 3、《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4、《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莆田皇冠假日酒店(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荔浦路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 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四)在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助登记。 ■ (五)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 9:30-16:00。 (六)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七)联系人:股东大会登记咨询 (八)联系电话:021-5238331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电话:021-22073131 传真:021-22073002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弄2号 邮编:20033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