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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届满暨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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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自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以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平均增持价格上限不超过公司最新披露的定期报告每股净资产值(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权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如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息事项,不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亚东投资《关于增持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届满,亚东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01,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9,920,725.20元(不含发行费用)。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1月25日,亚东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5,601,80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75%,对应增持金额49,920,725.20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未超上限。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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