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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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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9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雪人制冷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敞口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雪人制冷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5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1,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867.51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5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华夏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雪人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雪人制冷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2,4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7,350.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为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因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157,196.1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488,764.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规划,存在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产品品种以及额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前述产品陆续到期后,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3、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的产品不用于抵押、质押等。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7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上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核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157,196.1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0,488,764.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随着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1,340万元,可有效提升经营效益。 2、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以自有资金及时予以归还,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及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6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6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效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业务,前述产品到期后,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雪人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雪人制冷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向华夏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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