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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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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公司董事长陈朝辉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公司董事胡煜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相应取消监事会、监事,废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升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审计评价和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战略引领作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机制、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进行审查、提出建议的工作职能,并相应更名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拟更名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相应增加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进行审查、提出建议的工作职能,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连续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投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吴岩松先生、陈震先生、刘翔先生、谢昕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25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2026年度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拟向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投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集团)申请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下属企业与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合计持有本公司386,907,52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16%,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港务集团持有港务投资100%股权,并通过港务投资间接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国际港务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际港务资产总额2,851,362.35万元,负债总额1,616,111.42万元,净资产1,235,250.9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85,309.74万元,归母净利润58,631.8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际港务资产总额2,773,527.81万元,负债总额1,509,379.30万元,净资产1,264,148.5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866,148.11万元,归母净利润49,713.99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国际港务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际港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国际港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务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码头、散杂货码头及相关物流业务,以及港口工程建设、口岸信息、港航金融服务等,近三年业务发展稳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港务控股资产总额4,790,825.07万元,负债总额3,231,857.22万元,净资产1,558,967.8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904,241.80万元,归母净利润35,475.4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港务控股资产总额4,692,244.76万元,负债总额3,203,118.00万元,净资产1,489,126.76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270,204.42万元,归母净利润40,158.15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港务集团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港务集团持有港务投资100%股权,并通过港务投资间接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港务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港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港务投资为持股平台型企业,不从事实际的业务经营、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港务投资运营资产总额2,859,762.85万元,负债总额1,798,723.92万元,净资产1,061,038.9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485,309.74万元,归母净利润52,222.3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港务投资运营资产总额2,785,530.79万元,负债总额1,674,224.57万元,净资产1,111,306.22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866,148.11万元,归母净利润45,889.10万元(未经审计)。
  3.本公司与港务投资的关联关系说明
  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52.16%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港务投资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国际港务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港务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间接控股股东港务投资与港务集团2026年度拟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下属企业与国际港务、港务投资、港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际港务、港务投资及港务集团向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及下属企业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与港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339.74万元。
  本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下属企业2025年度向国际港务、港务投资及港务集团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借款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81,5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其中,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根据本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但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并建立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尽可能选择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单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本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单项投资的期限和资金可能偏离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本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本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本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本公司监事会(若后续监事会取消,将由审计委员会代其履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了实现稳健经营,合理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2026年度拟申请延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涉及动力煤、焦煤、纸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螺纹钢、热卷、铜、工业硅、多晶硅、硅铁、白糖、玉米、菜粕、菜油、豆油、豆粕、大豆等现有主营货种对应的商品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2)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3.交易金额:(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2)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40,000万美元。
  4.特别风险提示: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交割风险。
  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延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港务贸易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交易方式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涉及动力煤、焦煤、纸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螺纹钢、热卷、铜、工业硅、多晶硅、硅铁、白糖、玉米、菜粕、菜油、豆油、豆粕、大豆等现有主营货种对应的商品期货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官方交易平台,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交易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
  1.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港务贸易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利影响,港务贸易拟利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40,000万美元。
  3.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场外交易为主。
  4.交易期限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及外汇衍生品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港务贸易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分析
  港务贸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就是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汇率随市场环境波动,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锁定的汇率与到期日的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例如进口业务锁定远期售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下降),企业存在机会损失的风险,无形中增加货物进口成本;反之,出口业务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贬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上升),企业已锁定较低的结汇汇率,将减少企业未来的实际人民币收入。
  2.操作风险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交割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中,实际收付汇日期与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不一致,将产生合约展期或提前交割风险。
  4.保证金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汇率变动将产生追加占用授信额度或补充缴交保证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控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港务贸易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港务贸易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期货和衍生品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允许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最大程度地对冲价格、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2.港务贸易在本公司审批范围内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业务、缴交保证金。以港务贸易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港务贸易须具有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港务贸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跟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明确并严格执行前台、中台、后台的职责,根据岗位分离原则,前、中、后台人员不相互兼任,建立有效交叉监督机制。各岗位人员如发现业务交易存在违规操作,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4.港务贸易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5.港务贸易经营层负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统筹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统筹业务相关实施计划和交易方案,建立业务全流程监控体系和日台账机制,做好动态跟踪和风险控制工作。
  6.本公司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业务的决策机制、审批程序和管控机制等,并指定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跟踪监督业务的日常操作及风险管控,对异常事项即时预警,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和流程。
  7.本公司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港务贸易每季度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业务季报表及相关资料,在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验审完成后向本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开展业务专项报告;同时对业务情况建立临时报告制度,在特殊情形时编制业务临时报告,描述风险事件,提出应对策略或止损建议。
  8.本公司定期组织对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9.当期货和衍生品业务出现重大损失风险、重大法律纠纷等的,本公司及港务贸易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组织,制定详细处置方案,妥善做好应急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止。
  二、关于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新增“代理记账”“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的经营范围,并同步修改《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变更情况如下(以工商登记为准):
  ■
  三、关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关于本次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管新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步修订、制定和废止了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制定或废止相关制度所涉及的议题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3、4、11、13项制度所涉议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与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下同)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额度不涉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贸易)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55,000万元,担保范围主要为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外汇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等)和履约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55,000万元。具体担保额度分配情况如下表:
  ■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1)就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担保方全权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2)授权港务贸易董事会在65亿元用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审批额度内,可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业务实际需要调剂港务贸易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额度及金额;(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8年 08月 01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1室、103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7年 05月 25日
  注册地点: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注册资本:300万元港币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 04月 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B座1022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单位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或业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2.上述担保事项是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对被担保方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为其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余额为人民币326,763.6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5.89%。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没有发生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5-6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提案2、提案3、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3)提案7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2-5826220
  传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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