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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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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持有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94,195,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华联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持有公司股票3,5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华联集团与华联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97,744,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华联集团因自身经营需要,拟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6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联集团《关于计划减持创新新材股份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华联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华联集团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华联集团和华联股份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华联集团和华联股份在本次重组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联集团与华联股份均已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华联集团与华联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期间内,华联集团及华联股份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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