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7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原拟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025年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倪张根先生的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5年2月,倪张根先生将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5年2月8日起至2026年2月7日,增持主体调整为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他增持条件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本次增持情况:2025年11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梦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525,8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15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累计增持金额合计67,237,225.22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84.05%。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涉及到的股数占比根据股份变动时点的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部分小数点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 上述增持主体互为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倪张根 ■ 2、梦康有限公司 ■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张根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15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累计增持金额合计67,237,225.22元,占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84.0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34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83%,梦康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梦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495,8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6%。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无。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倪张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5-078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需求,近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泰国里高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国泰世华上海分行”)申请押汇贷款,贷款额度为450万美元,泰国里高以协议约定的部分客户的销售回款或自有资金偿还银行押汇融资。鉴于公司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里高”)、泰国里高、中信保和国泰世华上海分行签署了《赔款转让协议》,对泰国里高向协议约定的部分客户出口项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公司方授权中信保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公司方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至国泰世华上海分行指定账户(即泰国里高在国泰世华上海分行开立的监管账户),银行扣除融资本金、利息等相关费用后仍有余额的,余额归泰国里高所有。 此外,公司与国泰世华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泰国里高该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450万美元,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泰国里高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2亿泰铢和2,75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及子公司对泰国里高的担保余额为9亿泰铢和1,250万美元,泰国里高可用担保额度为2亿泰铢和2,750万美元;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泰国里高的担保余额为9亿泰铢和1,700万美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泰国里高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亿泰铢和2,300万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名称: 保证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类型:融资担保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起算;任一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均为三年;且双方特别同意:任一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后,主合同债权人可宣布保证人对该笔债务的保证期间起始日提前至前述债务到期日之次日,保证人对此予以认可。 5、担保融资金额:不超过450万美元(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业务实际发生时主合同债权人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业务发生后,因汇率变化导致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保证人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主合同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等),其它所有应付费用。 7、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泰国里高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债务,不存在偿债风险,本次泰国里高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以解决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里高持有泰国里高98%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梦百合股权投资持有泰国里高1%股权,其他少数股东为自然人,本次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泰国里高的日常经营活动及重大决策,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也将持续关注泰国里高贷款使用及偿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050万美元和11亿泰铢和1,500万欧元和6.85亿人民币(按照2025年11月27日美元、泰铢和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合计约374,278.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3.1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注:上述担保总额包含公司股东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