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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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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林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
  林欢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林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欢: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起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5,240股,其中157,680股为股权激励获得。林欢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5-03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后召开。为保障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并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叶丽君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叶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九如先生、叶弘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如下成员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叶弘历(主任委员)、张湧、谭勇;
  2、审计委员会:李挺(主任委员)、叶丽君、谭勇;
  3、提名委员会:谭勇(主任委员)、叶丽君、张湧;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湧(主任委员)、叶丽君、李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继续聘任杨九如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同意继续聘任孙九春先生、王正初先生、严炜雷先生、王贵先生、林尚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九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兼),聘任陈德锋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赵峰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继续聘任王士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蒋祎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杨九如: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董事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台州市市政工程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九如先生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1,149,750股。杨九如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孙九春: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就职于上海市市政建设处。历任本公司经营部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总师办主任、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裁(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九春先生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919,800股。孙九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王正初: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16年起任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台州腾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并先后兼任浙江腾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腾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5,860股,其中643,860股为股权激励获得。王正初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严炜雷: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就职于上海城建设计院、上海浦东新区建交委。历任本公司主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炜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77,960股,其中643,860股为股权激励获得。严炜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王贵: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历任本公司施工员、技术员、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台州分公司经营部经理、台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台州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兼台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贵先生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643,860股。王贵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林尚连: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自2013年10月起历任杭州分公司工部副经理、工程部经理,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兼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兼杭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尚连先生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643,860股。林尚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王士金: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11年起历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士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规定。
  陈德锋: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马海船务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上海通华高速船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副总监。2011年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赵峰:男,1975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上海银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元亨祥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本公司审计副总监。2022年至今任本公司审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管的相关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
  蒋祎颉: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8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25-03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丽君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叶弘历先生、独立董事张湧先生因公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廖少明先生、独立董事黄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如下:
  3.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叶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九如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叶弘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孙九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正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竺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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