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73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 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98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5-074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克州葱岭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葱岭能源”)82%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JAAN INVESTMENTS CO.LTD.购买葱岭能源5%股权,并向包括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98号),并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相较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的《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与格式,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