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归属数量:136.3322万股。
  (三)归属人数:419人。
  (四)授予价格:47.31元/股(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47.58元/股调整为47.3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七)具体归属安排
  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鉴于公司11个员工持股平台于2025年11月14日完成其所持部分首发前股份的集中竞价减持,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出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将暂缓办理,若后续有相关特定短线交易的监管规则发布或激励对象对应的禁止短线交易期限届满,公司将根据届时的监管规定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另行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因此,公司将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19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412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数量为1,180,972股,第二批次7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182,350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419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36.3322万股。同意公司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19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412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数量为1,180,972股,第二批次7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182,35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的权益,上述减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况,公司已对减持情况进行相关公告。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定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于近日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胡明勇先生、刘恺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胡明勇先生简历
  胡明勇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恺伦先生简历
  刘恺伦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辽宁航安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北京英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房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资金227,283.1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936.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346.58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6.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5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586.85万元,系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开立账号为8112901012500967954的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创益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拓荆创益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开立账号为8112901011600967391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上海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拓荆上海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账号为8110201012601533201的募集资金专户。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因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工程验收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款项,将在工程验收完成和竣工结算完成后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因此该募集资金专户暂未注销。
  注4:因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7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和拓荆创益公司已于2023年8月23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的账号为21050139460100001108和21050139460100001359的募集资金专户;因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拓荆创益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的账号为8112901012100914131的募集资金专户;因ALD 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拓荆上海公司已于2024年7月31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的账号为8110201012401451243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调减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25,000.00万元投入“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此次变更项目的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1.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826.60万元(含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0.08万元、超募资金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1,826.52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6,826.6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7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并用于支付该项目部分支出,减少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同时,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部分资金的支出。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PECVD设备工艺研发拓展、验证进展顺利,已逐步进入成熟规模量产状态,所需支出大幅降低,致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资额降低。
  注3:“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房产购置支出较预计投入金额减少,且公司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
  注4:“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8月结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结项后投入2,863.7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工程验收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款项10,426.12万元,将在工程验收完成和竣工结算完成后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支付。该项目产生资金节余,主要由于公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追求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投资。
  注5: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之说明。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的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及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在产能、装配产线以及测试方面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 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4. 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在拓荆上海实施的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从而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6. 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及“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025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事项;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待项目工程验收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注2:2024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19,730.00万元(含);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用于回购股份。
  由于公司“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本公司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37,532.5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64%,尚未使用资金将根据项目的结算进度或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454.29万元,其中:47,727.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9,727.29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之说明。
  注3: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6月,该项目实际于2025年8月结项。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的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及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报告期各期,相关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6,322.62万元、232,078.76万元、293,342.85万元及335,871.29万元。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报告期各期,相关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113.74万元、28,804.31万元、57,076.34万元及67,009.23 万元。
  注3: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主要通过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报告期各期,相关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58.67万元、8,688.60万元、10,318.31万元及17,537.52万元。
  注4: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8月结项,其生产的相关设备尚未销售。
  注5: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开始建设,尚处于建设期。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1.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9月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279,729,118股增加至281,163,930股。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前述变化情况,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将由83,918,735股(含本数)调整为84,349,179股(含本数)。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拟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资总额由200,129.38万元调整为209,208.19万元。本次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的变化,不涉及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变化。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