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数量共21.9040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确定可行权日并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手续。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的权益,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上述董事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并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费用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增值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4、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6、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7.58-0.27=47.31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074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934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8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31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由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074万股;由于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934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8万股。 全体委员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和/或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47.58-0.27=47.31元/股。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47.31元/股。全体委员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6.3322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613.312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8,116.3930万股的2.18%。 (3)授予价格:47.31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7.3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513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5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值及2021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S、优秀A、良好B、一般C、待改进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4)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6)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613.3120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以及2024年1月22日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6.332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静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2日,因此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1月20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36.3322万股,同意公司分两批次办理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19名激励对象归属登记事宜,其中,第一批次412名激励对象合计归属数量为1,180,972股,第二批次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归属数量为182,350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