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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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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9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北京数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渡科技”)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数渡科技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其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数渡科技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数渡科技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8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北京数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渡科技”)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数渡科技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其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数渡科技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数渡科技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9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6日、11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方核实,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正稳步推进高效整合北京数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渡科技”)等既定的转型发展战略,数渡科技尚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忆会先生正在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014.95万元、-45,704.18万元和-1,980.0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为624,433,33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97.19%,占公司总股本的33.03%;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为18,078,00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81%,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中合计尚有294,074,371股处于流拍情况,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5.77%,后续处置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6日、11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正稳步推进高效整合数渡科技等既定的转型发展战略,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举旨在将数渡发展核心人才的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深度绑定,通过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促使员工聚焦于公司长期目标,减少短期行为,共同推动数渡科技核心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完成公司转型的战略目标。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忆会先生正在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与公司各项决策不受影响,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地进行。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钱劲舟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均有明确的流程保障,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切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6日、11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截至2025年11月27日,公司市净率为5.03。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中证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处的房地产业最新市净率为0.92,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9,014.95万元、-45,704.18万元和-1,980.02万元。
  (三)重大事项风险
  数渡科技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256.75万元、-13,787.68万元、-7,809.33万元,尚处于亏损状态。未来若数渡科技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加剧等,导致销售收入或盈利水平不达预期,数渡科技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可能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控股股东质押和拍卖风险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于2025年9月10日被司法拍卖的1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7%)已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2,51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624,433,33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97.19%,占公司总股本的33.03%;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为18,078,00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81%,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前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中合计尚有294,074,371股处于流拍情况,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5.77%,后续处置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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